法人委托我签合同我承担什么责任
玉环律师事务所
2025-04-19
(一)明确法人授权范围,仔细确认授权的具体界限和要求,防止超越权限签订合同。
(二)在签订合同前,留存好法人授权的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三)秉持诚信原则,坚决杜绝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法人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一般以法人名义在明确授权范围内签合同,相关权利义务由法人承担,自身通常不担责,这是基于法律规定,代理人在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
2.不过存在特殊担责情形。超越代理权限签合同且法人不追认,需对相对人赔偿;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法人利益,和相对人对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建议签合同时,仔细明确法人授权范围与具体要求,防止越权代理等情况出现,降低自身法律风险。同时,在操作过程中保持谨慎,避免陷入可能担责的特殊情况。✫✫✫✫✫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一般在法人明确授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签合同,由法人承担权利义务,个人通常不担责;但超越代理权限且法人不追认、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法人利益时,个人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所以一般在法人授权范围内签合同,相关后果由法人承担。然而,若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法人不认可该合同,超越部分产生的责任可能需个人对相对人赔偿。若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法人利益,就需和相对人一起对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签合同时要明确法人授权范围。若在合同签订代理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通常,在法人明确授权范围内以其名义签合同,权利义务由法人担,自己一般不担责。因为法律规定,代理人在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行为,效力归被代理人。
2.特殊情况需担责。超越权限签合同,法人不追认,可能要赔相对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法人利益,要和对方一起对法人担责。
3.签合同时,要明确法人授权范围和要求,避免越权代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正常情况下,在法人明确授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签合同,权利义务由法人承担,自己通常不担责,这是基于法律规定,代理人在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归被代理人。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超越代理权限签合同,且法人不追认,就可能要对相对人进行赔偿。
(3)若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签损害法人利益的合同,和相对人要对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
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法人授权范围和要求,防止越权代理等情况发生,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二)在签订合同前,留存好法人授权的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三)秉持诚信原则,坚决杜绝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法人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一般以法人名义在明确授权范围内签合同,相关权利义务由法人承担,自身通常不担责,这是基于法律规定,代理人在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
2.不过存在特殊担责情形。超越代理权限签合同且法人不追认,需对相对人赔偿;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法人利益,和相对人对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建议签合同时,仔细明确法人授权范围与具体要求,防止越权代理等情况出现,降低自身法律风险。同时,在操作过程中保持谨慎,避免陷入可能担责的特殊情况。✫✫✫✫✫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一般在法人明确授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签合同,由法人承担权利义务,个人通常不担责;但超越代理权限且法人不追认、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法人利益时,个人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所以一般在法人授权范围内签合同,相关后果由法人承担。然而,若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法人不认可该合同,超越部分产生的责任可能需个人对相对人赔偿。若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法人利益,就需和相对人一起对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签合同时要明确法人授权范围。若在合同签订代理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通常,在法人明确授权范围内以其名义签合同,权利义务由法人担,自己一般不担责。因为法律规定,代理人在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行为,效力归被代理人。
2.特殊情况需担责。超越权限签合同,法人不追认,可能要赔相对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法人利益,要和对方一起对法人担责。
3.签合同时,要明确法人授权范围和要求,避免越权代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正常情况下,在法人明确授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签合同,权利义务由法人承担,自己通常不担责,这是基于法律规定,代理人在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归被代理人。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超越代理权限签合同,且法人不追认,就可能要对相对人进行赔偿。
(3)若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签损害法人利益的合同,和相对人要对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
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法人授权范围和要求,防止越权代理等情况发生,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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